清热除湿,活血通络,消肿止痛。用于痹证湿热瘀阻证,症见关节疼痛,屈伸不利。
* 口服,一次25~50毫升,一日2次。忌寒凉、辛辣及油腻食物;不胜酒者慎服
| 规 格 | 每瓶装 250 毫升 |
| 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| 禁 忌 | 儿童、孕妇禁用;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|
| 贮 藏 | 密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执行标准 | WS-10771(ZD-0771)-2002 |
为内服制剂(以国药准字说明书为准),忌食生冷,孕妇慎用,服用请遵医嘱。
国药准字 Z20026079,规格 500ml/瓶。功能主治:用于风寒湿痹、筋骨疼痛、肢体麻木等症。
不胜酒者慎服,具体以国药准字说明书为准。孕妇、儿童、肝肾功能不全、酒精过敏者请咨询医师。
如需联合用药,请务必咨询医师或药师,告知正在使用的所有药品,避免药物相互作用。
用药期间忌食生冷、油腻、辛辣;忌烟酒。具体饮食禁忌以各产品说明书及医嘱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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